選礦廠設計的目的在于以礦石特性,選礦試驗研究結果和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為依據, 建筑,安裝和正常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、水、電供應等一系列問題,滿足施工和生產要求。具體講是設計合理的藝流程;選擇適宜的工藝設備;合理的設備配置;設計合適的廠房結構;設計與選礦廠規模和工藝相適應的輔助設施;配備必要的勞動定員等。在合理開發資源,保持生態平衡的前提下,設計的選礦廠必須做到技術上先進,經濟上合理,生產上可靠,既能為生產獲得較高的技術經濟指標創造條件,又能為操作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,使其投資發揮 的效益。
為 上述目的,選礦廠設計應滿足下列基本要求:
(1)設計原則和方案的確定應符合國家工業建設方針和政策,以及有關標準、規定和規范。
(2)必須按國家規定和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程序進行設計,恪守客觀規律。設計所需條件必須具備。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相應設計階段的內容和深度。
(3)設計前必須對現場做認真調查,認真分析建設條件,充分掌握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,選礦廠要選擇合適的礦倉。
(4)設計的工藝流程和指標應該既具有先進性,又具有 的可靠性,對礦產資源盡量做到綜合利用,合理確定選礦廠破碎流程的破碎段數,選擇產品方案時應該合理地確定精礦品位與回收率,既要確保優質又要有更大的經濟效益。
(5)盡量選用與選礦廠規模相適應的大型、先進、高產、能耗低的工藝設備,使選礦廠具有較高的機械化水平。選礦廠生產檢測,過程控制與自動化水平要考慮我國具體情況和發展的需要,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區別對待。
(6)廠房設備配置必須符合工藝流程的要求,并考慮一定的靈活性,要合理緊湊,確保操作維護、檢測有足夠的工作面積和空間,上下工序物料轉運、輸送暢通,防止物料外濺與堵塞,盡量 自流輸送。非生產車間容積和面積力求節省和適當。
(7)配備必要的檢修場地和設備以及維修設施,保證設備能夠正常持續地進行運轉。
(8)應具有必要的技術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,確保安全的工作環境。對粉塵、廢水、廢氣、廢渣、放射性有害物質等需要排放到大氣、水體中的污染因子必須采取有效凈化措施,對噪音必須采取沙場措施以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標準和規定。
(9)選礦工程建設必須節約用地,盡量利用匾地,劣地,不占或少占耕地。避免與農業爭水,不妨礙農田水利建設。對建廠破壞的土地應遵照國家“土地復懇規定”的要求進行復懇。
(10)設備和建筑構件應考慮通用化和標準化,以提高勞動生產率,節省建設時間,減少基建投資。同時也應考慮建廠地區的施工條件和施工力量,以保證選礦廠建設進度和質量。
(11)選礦廠供水,供電,運輸,材料供應,修配服務設計,服務性公用設施等,應盡可能地與當地其他企業協作。
(12)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應立足于加速提高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,以求更大的經濟效益,事先要認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以確定可否引進。
(13)設計的選礦廠應獲得 的技術經濟指標和發揮投資 的經濟效益,使建設資金盡快地回收,以利于國家建設獎金迅速地周轉。